第(1/3)页
然后徒步走去公司,虽然距离不算近,但走路上班可以当作日常的散步锻炼,因此她的腿型和身材相当不错,也从来不用担心公交停运和搭错车。
养成习惯以后,每天都可以不早不晚地抵达工作岗位,这个时间段是大多数员工来到公司的时间。人流量比较大,在这个时候出场是不会引起注意的,不会出现在老板心中的“懒惰”“勤奋”名单上,会被当作“普通人”的一员。她很讨厌与人竞争,就算是别人口头上随便说说,也让她很厌恶,因为那种事情毫无意义,无论输赢都只会打乱生活秩序,所以她要保持本分、尽可能低调地生活下去。
每天中午有一小段午休时间,公司允许外出吃饭,她常常跑去街对面楼下的店里挑选一个奶油水果面包,偶尔外加一份盒装布丁或一小袋现烤泡芙。这些东西很容易导致发胖,但她属于埋头工作的那种类型,若没补充足够的糖分,吃下去的热量还不够消耗。不过,她才不是为了补充体力才要吃这些甜食,仅仅是喜欢而已。
她想要的是安逸稳定的生活,而不是机械般的生活。只要不会招惹麻烦,无论做什么事情,她都是以自己的兴趣为首位。
也正是因为她很喜欢甜食,所以她和小艾成为了朋友,小艾的弟弟很喜欢甜食。
就这样,她每一天都是在工作与甜食中度过。
可是,今天有点不一样。
她被同事们硬拉去卡拉OK,到了半夜才拖着疲劳的身子回家。和上次的联谊差不多,表面说是集体唱歌作乐,其实就是一群单身狗的相亲聚会,她只是被找去凑数的。因为她给人的印象就是“普通”,可以衬托很多人的过人之处,所以很多时候大家都会找她一起去玩。实际上她比这些人优秀太多了,不论是工作能力还是个人素质,但她有自知之明,愿意扮演这个平庸的“普通人”角色,太过优秀的人反而会被抵触。
归根究底,她很讨厌这种业余活动,白白浪费力气去做没兴趣的事情,占用了太多私人时间。可是如果强烈拒绝,就会被贴上“不给面子”的标签,第二天就会被所有人区别对待,那可就糟透了。相比之下,还是忍着参加比较好,不管心里有多讨厌,只要忍耐过关就是胜利。
当大街上空无一人的深夜时刻,她才终于得到解放,可谁知道,她在回家路上遇到了大火灾,还有几个同类(召唤师)。
他们的嘴上说不会杀生,但已经有个女孩子(奇儿)死在他们刀下了,小良可不希望挨他们的刀子。幸亏小良也拥有类似的能力,只要在对手出招之前干掉他们,就不用担心“麻烦”了。
平时就是这样,毛手毛脚的咸猪手,态度恶劣的服务员,嚣张跋涉的富家子弟,从垃圾桶里跑出来的疯子,只要伸手抓住他们的“目”,然后轻轻捏碎,他们都会离奇死去。不需要任何接触就能除掉这些人,连一枚指纹都不会留下,这是不可能被揭穿的完美凶杀,没有这些令人厌烦的事物,她的生活一帆风顺。
即使被发现了,法律也无法制裁她,说她用魔法杀人,不论谁都会笑掉大牙的。
但还是不要被揭穿比较好,她可不想背负任何罪名,而且如果让其他人知道了她拥有这种能力,很可能会引来杀身之祸。
可是令她意想不到的是,她的英雄能力【芙兰朵露·斯卡雷特】居然这么强势,本以为只能用来对付普通人,没想到在同类战斗中也占据着绝对优势。只要找到然后拿走他们的“目”,就可以直接结束战斗。
对世界一无所知,不需努力就能拥有碾压级别的实力,简直就像穿越小说里的主角嘛。
她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干掉了所有人。
顺便发泄了今天累积的压力,刚才在卡拉OK积蓄的烦躁一扫而空,今晚又能安心入眠了。
至于留在原地的奇儿,她没打算放过奇儿,但是消防车来得太早了,她只好放弃。如果有人发现小良和一具“尸体”在一起,肯定会引起不必要的关注。她可不希望自己被刊登在明天的头条上,于是只好放过奇儿,早早撤退。
反正奇儿受到了那样的重伤,想要逃走是没可能的。
……
第(1/3)页